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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王克礼 ]fL<@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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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个税顺延的最后期限4月2日,黄石个税申报者已达1113人,在申报者中,绝大多数是工薪阶层的高收入者,私企老板、个体工商户老板们所占比例很小。(据《东楚晚报》2007年4月4日) ]8hR_k$
个人收入调节税是1987年1月1日起国家向公民征收的。其目的是,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,合理拉开收人差距,又要防止贫富悬殊,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,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公正。因此对过高的个人收入,运用税收杠杆适当调节,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。但据了解,我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税占个税总额的近三分之二,而掌握社会大部分财富的高收入群体所缴个税只占很少一部分。不但没有防止贫富悬殊、体现社会公平公正,而是进一步拉锯贫富差距、体现社会分配不公。 ^]&fWQs
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年收入超过12万的个税申报情况来看,仍然是工薪阶层的高收入者申报个税的比例遥遥领先,确实让人费解,国家个人收入调节税怎么紧盯着工薪一族? qR+< |